201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申請通知
各有關學院、部門: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和《上海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吸引更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來滬創新創業,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奠定更好人才基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聯合啟動實施201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項目申報工作。
一、資助對象
(一)應聘來本市從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研究和工作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二)在本市創辦企業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三)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學人員及團隊。
具體要求參見《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管理辦法》(2015年12月31日頒布)。
二、資助類別、年限及強度
浦江計劃資助類別分為四類:科研開發(A類)、企業創新創業(B類)、社會科學(C類)以及特殊急需(D類)。其中A和B類由市科委負責組織實施,C和D類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A類項目資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為依托的自然科學和技術研究;B類項目主要資助以企業為依托的科技創新創業,包括創新和創業兩類,其中創新類針對企業引進的留學人員,創業類針對自主創辦科技企業的留學人員;C類項目資助在人文社科領域進行創新創業的留學人員;D類項目資助其他本市緊缺急需的具有特殊專長的留學人員。
浦江計劃項目執行年限為2年。資助強度分為三類:團隊資助為50萬元;科研開發及企業創新創業項目資助20萬元;社會科學項目資助15萬元。
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資助重點:經濟金融、文化傳播、材料科學、能源動力、信息科學、基礎醫藥、臨床醫學、機械製造、環境工程、崇明生態服務等。
申請團隊資助的,團隊成員應不少於3人,全部成員均應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管理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且須作為研究團隊被在滬單位整體引進或作為創業團隊共同創業。
三、申請者要求及註意事項
(一)基本要求:申請者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回國工作不超過2年或回國創業不超過4年。回國後未獲得過國家或本市政府資金資助;未獲得過本計劃資助,且申請本計劃次數總計不超過2次。
(二)申請者須全職回國來滬工作或創業,每年在滬工作時間不少於9個月。在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以留學身份連續學習或進修時間以及回國工作時間以出入境記錄為準。
回國年限:非創辦企業類人員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回國工作;創辦企業類人員在2015年1月1日以後回國工作。
(三)A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博士學位且以留學身份在國(境)外連續學習或進修2年(含)以上。
(四)B類(創新類)項目申請者,須以留學身份在國(境)外連續學習或進修2年(含)以上;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碩士學位,且在國(境)外知名企業從事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4年(含)以上。
B類(創業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以留學身份在國(境)外連續學習或進修1年(含)以上,申請者為所創辦企業的第一大股東,或擔任法定代表人並持有個人股權不低於30%;所創企業已獲得本市有關部門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
(五)C類項目申請者應以留學身份在國(境)外連續學習或進修1年(含)以上,並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具有博士學位;(2)具有碩士學位,並被聘任為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或副研究員)(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3)具有碩士學位,並在本市新聞媒體單位擔任主任記者、主任編輯、副編審(含)以上等專業技術職務;(4)具有碩士學位,並在本市金融單位工作擔任部門經理(含)以上職務;(5)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並在本市文化藝術院團擔任二級導演、二級演員、二級演奏員、二級指揮、二級美術師、二級舞蹈設計師、高級工藝美術師等(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且被聘任為本市高等院校音樂曲藝類講師(或助理研究員)以上(含)專業技術職務;(6創辦文化產業類經濟實體的,參照B類企業創業類申請條件。)
(六)D類項目申請者應以留學身份在國(境)外連續學習或進修1年(含以上),並須具備以下條件:(1)申請項目符合年度申請指南公布的重點領域;(2)持有重要發明專利技術或專有技術來滬自主創業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專長的留學回國人員;(3)經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擇優推薦,並通過浦江計劃管理辦公室審核。
(七)已具有《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留學人員資格認定證書》,並符合本年度申報要求的,需在受理期間重新辦理新證。
(八)回國後已獲得國家或本市政府資金支持的,不再列入本次申報範圍。
四、申請方式
(一)根據《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管理辦法》,所有申請人持相關材料(附件2)辦理浦江計劃留學人員資格認定。
受理時間: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2月15日
9:00—11:30 13:30—1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上海人才大廈2樓(梅園路77號)
咨詢電話:32508060
D類須於2017年12月8日前提交申請,待審定後確定申報資格。
(二)申請人通過“中國上海”門戶網站(www.shanghai.gov.cn)的“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填報《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申請書》,在線打印後連同附件材料(一式4份),送交678科研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後集中報送。
網上填報提交成功,報送的書面材料簽章齊全並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文檔內容一致的申請為有效申請。
網上填報申請書註意:(1)“單位(企業)基本情況表”、“項目承擔企業(單位)知識產權情況表”有關信息數據請從678科技處網站“下載專區”查詢,裏面的聯系人信息,根據不同項目類別和678受理部門聯系人進行修改。(2)“經費預算表”請參照 “上海市科研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填寫。
五、678受理時間
請在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2月15日期間,盡早辦理資格認定和網上填報,D類申請須於2017年12月8日前提交資格認定材料後,待審定。書面材料678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15日,A類申報交科技處,C、D類申報交社科處。
【“申請書”(含經費預算表、申請人基本信息表)用A4紙雙面打印,認證材料等附件(按申請書中的要求提供)與申請書裝訂在一起,一式4份】
六、聯系方式
科技處聯系人:余 強 聯系電話:64322117
社科處聯系人:李正平聯系電話:64321772
人事處聯系人:王自亮 聯系電話:64322863
科技處、社科處、人事處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
1.浦江計劃工作流程
2.資格認定所需提供的材料
3.網上填報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