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單位):
為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根據《上海市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滬財教[2013]17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轉發《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678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滬教委財 [2014] 19號)的文件精神, 678將開展2014年度678体育平台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要求
請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根據678實施辦法🌚,結合本學院(單位)實際情況和學科特點📜,製定科學合理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對申報材料及科研成果進行審核和認定。公示無異議後向研究生院(部)報送相關材料。
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單位)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領導🤾🏼♀️,確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材料提交
1.紙質材料🦏:
(1)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
(2)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專家推薦信表格》 (博士二份、碩士一份);
(3) 《申請人科研及實踐情況表》 一份;
(4) 《學生承諾書》一份🌷;
(5) 《關於學院評選201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證明》一份🪁;
(6) 《學院評審工作報告》一份💭;
(7) 《博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代表性科研成果匯總表》一份✣;
(8) 《博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學生基本信息匯總表》一份👨🏼⚕️;
(9) 《碩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代表性科研成果匯總表》一份🆚;
(10) 《碩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學生基本信息匯總表》一份🖼;
學生用表請從研究生院(部)主頁—下載專區—學生工作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打印;
(11) 提供與代表性科研成果匯總表內容相一致的代表性成果的復印件。復印件按成果填寫順序排列在一起並裝訂成一套。(原件由學院審核🏐,復印件上交研究生院)。
2.電子材料:
(1)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 《學院評審工作報告》;
(3) 《博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代表性科研成果匯總表》;
(4) 《博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學生基本信息匯總表》;
(5) 《碩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代表性科研成果匯總表》🚈;
(6) 《碩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學生基本信息匯總表》。
註:1. 新入學的研究生可使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各類支撐材料;入學後首次提出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可使用在讀學歷入學之日至申請截止日之間的各類佐證材料;入學後已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者,若再次申報,只能使用最近一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截止日至本次申請截止日之間的各類佐證材料,參評成果不允許重復使用👩🏿🍳💒。各培養單位要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對代表性科研成果的數量和級別進行認定,參評成果不允許重復使用。
2. 申報國家獎學金學生基本信息匯總表中的信息用於教育部打印國家獎學金證書,請個學院認真填報,不得有誤🫶🏽。
3.各二級單位必須按時上交材料🧑🏭,過期視為放棄評選資格。
三〽️、上報時間:
各培養學院(單位)應在2014年11月28日前統一將以下紙質材料交研究生院(部)(行政樓508室),聯系電話:64323073;電子材料發送至:luqi@shnu.edu.cn。
研究生院(部)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