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計劃的通知》(滬教委學〔2016〕42號)要求,根據《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上海市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現將2016年我校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評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我校全日製本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專升本學生進入本科階段第2年起才具備申請資格。
二、獎勵名額及標準
我校2016年國家獎學金名額為36人(其中本科36人),上海市獎學金名額為51人(其中本科51人),獎勵標準均為每人8000元。
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實行等額評審報送,各學院名額由學生處根據市教委下撥的678總名額及各學院在校生數按同比例進行名額分配,具體名額分配情況參見附件4。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678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特別突出。
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標準是2015-2016學年的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同時學生的綜合考評成績排名也必須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10%。
對於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
5.同一學年內,同一學生只能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三項中的一項。
6.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或上海市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
四、日程安排
1.678準備(2016年9月7日至9月14日)
校級用戶、院級用戶、輔導員用戶分別登錄上海市學生資助管理信息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資助平臺),建立並確認學院用戶、輔導員用戶及班級設置。
2.學生申請及學院推薦(2016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1)學生登錄資助平臺進行註冊(去年已註冊學生可直接登錄),遞交網上申請,申請步驟詳見附件2。
(2)學生將上一學年成績單、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他方面表現突出的證明材料交給輔導員(輔導員核對完畢後,將證書原件還給學生,復印件學院留存備查)。
(3)各學院評審小組對本學院上一學年的學生成績、學生綜合測評成績進行測算,根據獎學金申請條件,通過民主評議或答辯等方式等額確定本學院擬推薦學生名單。
(4)輔導員登錄資助平臺,填寫所帶班級的學生成績、排名等信息以及輔導員推薦理由。
3.學院公示及審批(201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1)各學院在學院網站上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678工作處。
(2)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登錄資助平臺,填寫院級審核意見,並完成在線上報。
4.678審查、評審及公示(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
學生工作處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審查學院評審程序是否規範,推薦學生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審查無異議後,報678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審定,確定獲獎學生建議名單,並在學生工作處網站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同時登錄資助平臺填寫校級審核意見。
5.學院報送書面申請材料(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
在校級網上審核通過之後,輔導員通過資助平臺打印各自班級學生的《申請審批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張A4紙上),通知相關人員(申請學生、輔導員、副書記)用黑色水筆進行手寫簽名,並將本學院通過校級網上審核的學生書面申請材料交至學生工作處。
6.678報送市教委審批(2016年10月17日前)
678公示無異議後,學生工作處將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市教委審批。
五、書面報送材料
1.各學院的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和上海市獎學金評審報告,評審報告應能反映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分配名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基本情況。
2.各學院的評審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3.各學院的《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等678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4.各學院的《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等678上海市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5.通過678審批的學生的《2015-2016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1式3份
6.通過678審批的學生的《2015-2016學年上海市獎學金申請審批表》,1式3份
註:《初審名單表》和《申請審批表》必須是在678網上審核通過後才打印出來的正式表,表格上不能有“樣表”字樣。
六、其他註意事項
1.本學期專業有變動的申請學生必須通過2015-2016學年所在學院和專業參加評審,學生的網上申請信息及輔導員權限設置等必須采用2015-2016學年的相關信息。
2.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專業獎學金金額不可兼得,就高發放獎學金,即只發放國家獎學金或上海市獎學金的8000元,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專業獎學金證書可以兼得。
3.逾期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
4.申請材料必須真實、完整。
5.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64324942。
1.《各項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
2.《三獎系統簡易操作手冊(學生用戶)》
3.《三獎系統簡易操作手冊(院系用戶)》
4.《2016年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名額分配情況》
學生工作部(處)
2016年9月12日